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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026-09-21 14:49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第44号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6年6月12日第32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广电总局审签,现予公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
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
水利部部长:李国英
农业农村部部长:张柱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
2026年7月3日



附件:《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标签:
招标投标, 信用管理,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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