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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本级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本级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中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本级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本级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盘锦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其中包括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越野车、货车、新能源汽车及特种专业车辆等车种共计***台)车辆保险服务(包含交强险、商业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少于**万元、第三者及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医保外用药)。
服务要求: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一、服务内容,二、服务要求:(一)承保基本服务要求、(二)理赔基本服务要求、(三)其他服务要求、(四)合同终止条件,三、报价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如供需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合同不能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景才、张洪德、侯新华、 姜威(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本级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安局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帅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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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客服电话:400-06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