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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设备零部件等计算机设备和软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中“特别提示”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更正内容:
“特别提示”中补充“第二十、其他说明”:*.投标保证金追溯期限设定为*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追缴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年的不再追缴。
*.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和《易损易耗件清单》、《备品备件报价表(含军队折扣价)》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不违背“特别提示”第十条 。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助理(项目负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徐);***********(李)
传真:****-*******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年**月**日
来源:军队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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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客服电话:400-06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