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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项目名称:西安广播电视台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视公益广告联播、*** 次 、 ******.**元; 榴花直播、* 场 、 *****.**元; 特别节目专题制作、** 期 、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共建平安西安,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经过充分的市场研判,考虑到各个年龄阶层对宣传渠道的需求,经与西安广播电视台充分沟通,借助于其融媒体资源和电视栏目优势,开展此项目的宣传合作。 西安广播电视台作为西安市委市政府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是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的第一发布平台,作为官方媒体,能进一步提升宣传的公信力,其强大的融媒体矩阵,能进一步提升宣传的覆盖面,故选择西安广播电视台作为此次项目的合作供应商,合作费用**万元(详见附件)。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西安广播电视台体制机制改革的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办字[****]**号),西安广播电视台于****年组建成立 “西安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西安广播电视台”所有经营业务于****年*月*日起交由“西安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二、拟定供应商
名称:西安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池西路**号西安广电中心
三、公示期限
****-**-**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联系人: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本级)经办王国庆
联系地址: 旭辉中心*号楼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西安市财政局
联系人: 王鹏
联系地址: 西安市南大街**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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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客服电话:400-06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