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工作部署,切实推进车辆推广应用,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年度奖励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有关精神,我局制定了《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工作申报指南》,组织开展了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遴选工作。根据审查结果,现将拟承担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单位予以公示。本次申报示范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为1个,牵头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华南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中心。
公示期结束后,上述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与所属区发改局根据实际下达任务,签署考核任务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车辆示范,并达到中央、省有关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考核要求。
公示日期: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2日
联系方式: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新能源和节能科,020-83301581
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3号楼
电子邮件:xnyhjnk@fsdr.foshan.gov.cn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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