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发改发〔2024〕105号
县住建局:
报来《关于奉新县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田园等5个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奉建字〔2024〕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造奉新县人居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奉新县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田园等5个小区改造项目(2403-360921-04-05-819236)。
项目建设单位为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冯川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共包含房屋52栋,总建筑面积13.95万㎡,涉及居民1115户。主要包括改造燃气管网,改造排水管网,破除现状路面,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停车位,公共照明路灯,化粪池清淤检修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334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02.5万元、其他费用187.57万元(含设计费72.71万元、监理费54.71万元)、预备费150.1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本金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六、招标内容:该项目综合施工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湖南百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江西函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奉新县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田园等5个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
八、请县住建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县住建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财审、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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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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