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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除铊除氟应急处理设施项目立项的批复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4-04-21 09:12
  • 项目名称:
  • 信息类型: 项目备案
  • 项目业主:
  • 所在地区: 宜春市
  • 主管单位: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奉发改发〔2023〕408号



江西奉新冯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奉新县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除铊除氟应急处理设施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应对园区飞宇新能源及奉新时代排放的含氟含铊废水进行预处理,同意奉新县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除铊除氟应急处理设施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除铊除氟应急处理设施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1-360921-04-01-541320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江西奉新冯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缓存池2组(体积分别为275立方米、192.5立方米)及配套场地附属建构筑物;新建应急处理池2000立方米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1.26万元,资金来源为联熹水务奉新有限公司出资。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环评、用地等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11月8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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