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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机场集团****年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采购项目》的 更正说明
一、招标文件需求内, 行驶电机的主要性能 , 额定功率: ≥ ** ** 统一调整为 ≥ ** ** ;
二、如投标人对本项目货物技术指标有不一致内容,可在投标文件偏离表内予以说明,并提供优于该技术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性能报告、产品说明、测试报告等等材料进行佐证。
三、提疑问题:目前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正在维护,无法登陆查询设备通告和相关信息,投标文件编制、提交阶段平台无法正常查询、下载通告资料,系统临时关停存在客观举证障碍,易造成全体投标人无法满足投标材料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资料的递交准确性,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往后延迟一周,我方希望贵司酌情考虑修改该条款;答复:本次要求的证明材料为“ 投标人所投产品 必须具有 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 或 审定合格证 或 是 民航局最新通告中所列检验合格的设备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投标人只需提供其中某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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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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