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项目 > 项目详情

南昌市第一医院消防器材一批(第二次)市场调研公告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6-07-03 16:37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截止时间: 2026-07-10 00:00:00
  • 招标机构: 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地区: 江西省

您当前未登录,“***”号内容请 后查看。

依据我院需要,拟对下列货 /服务进行市场调研,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 内容:

项目 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消防器材

*批

**

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 * 年参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 近三年有公立医疗采购违约投诉记录的, 医院不接受报名

* 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 供应 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 )供应商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经营范围含消防设备、器材销售

* )灭火器、水带等 ** 强制产品提供有效证书、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供应商须 具备灭火器维修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加盖单位公章;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市场调研。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 **** * 号),决定在我院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对参加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 **-** 项资格材料。模版详见附件 * 。)

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正本一份(装订成册)至报名地点。

三、 市场调研 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 )以上第二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 (分项报价、总价;全包含税价,含运输、搬运、上楼等) 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 售后服务质保方案、旧灭火器回收处置方案;并制作成汇报 *** * 盘拷贝至谈判现场(切勿密封在谈判文件内);

* )报名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模版详见附件 * );

* )该服务售后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承诺;

市场调研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四副(正本需胶装),密封 ; 谈判文件正本的扫描件( ***版本)用*盘拷贝至谈判现场(切勿密封在谈判文件内)

四、报名时间: **** * * 日至 **** * ** ** ** 止,过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报名)地点: 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 ( 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 *** ) 营养食堂八楼采购科 ***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电话: ****-******** (李老师),联系时间:上午 * **-**:** ,下午 **:**-**:** (工 作日)。

南昌市第一医院

附件 *:

南昌市第一医院消防器材一批市场调研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南昌市第一医院

*、供货地点:东湖院区、青山湖院区、九龙湖院区

二、采购项目内容

消防器材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

***灭火器箱

**

*

***灭火器箱

**

*

隔离带

**

*

*******消防箱门

**

*

********消防箱门

**

*

消防应急防烟面具

****

*

应急手电筒(含电池)

**

*

消防水枪

***

*

大号消防毯

**

**

消防斧

**

**

消防腰斧

**

**

安全绳

**

**

消防火钩

**

**

撬棍

*

**

消防桶

**

**

消防战斗服

**

**

消防头盔

**

**

消防雨鞋

**

**

消防腰带

**

**

不锈钢消防应急展示柜

*

**

演习烟罐(白色)

**

**

无磁灭火器 ***

*

**

室外消防栓扳手

*

**

便携式灭火器

**

**

充装七氟丙烷灭火器 ****

*

**

疏散引导员反光背心

**

**

口哨

**

**

消防发光警示棒

*

**

消防袖章

**

**

消防应急柜

**

**

扩音器

**

**

****** 干粉灭火器换药

****

**

充装干粉灭火器 ****

*

**

充装二氧化碳 ***

***

**

充装二氧化碳 ****

*

**

干粉灭火器 *公斤/***/****

***

**

充装干粉灭火器推车 **公斤/***/*****

*

**

消防水带(含扣)

***

**

破窗锤

***

**

水基灭火器( ***)

*

**

消防切割机

*

三、质保与验收

*、质保:灭火器质保*年,换粉灭火器质保*年;无磁灭火器质保*年

*、验收依据*******、******消防规范,配合消防检查。

附件 *: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

我单位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 (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 (签字):

:*.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附件 *:

公平交易 诚实守信

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积极配合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良好形象,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本公司 (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采购招投标活动及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 (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三、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不得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四、决不到医院办公场所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向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回扣。

五、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经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事实后,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公司:

投标人签名:

** 年 月 日

供应商在参加我院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采购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两年内禁止参加我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

(一)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二)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三)未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

(四)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我院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违反合同约定,擅自降低货物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

(六)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完成全部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中途停止配送或者变相增加费用的;

(七)假冒他人名义质疑的;

(八)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十)在招投标或物资采购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十一)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十二)不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十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评价规范》等规定,在履约抽检过程中对履约检查评价为差的,并被行政机关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

(十四)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院方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向医院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违反医院廉政协议的;

(十六)利用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中标的;

(十七)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八)未经我院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

请各位投标供应商打印此页面至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反面(红体字无需打印)

声明:

版权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必联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客服电话:400-0606-000

最新招标项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