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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 药品 阳光 采购 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号)的要求和 企业 申请,对部分药品的供应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 : 部分药品供应价格调整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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