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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襄汾县财政局对襄汾县公安局智能化物证保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的要求,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襄汾县公安局委托于****年*月**日组织了该项目的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评标委员会依照磋商文件确定的标准、办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定,现将最终的评定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单位:襄汾县公安局 地址:襄汾县迎宾路 *、代理机构: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安宇花苑*区*号楼二单元***室 *、项目内容:智能化物证保全设备采购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定标时间:****年*月**日 *、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宁波福玛特金属制品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海南村 成交价:******元(伍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 质保期:三年 成交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裴卫军、贾美容、张红岩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收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 |
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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