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宝安区中心区海秀路(新安一路-湖滨西路)延长段市政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全本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宝安区中心区海秀路(新安一路-湖滨西路)延长段市政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内,呈西北-东南走向,起点为新安一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为寻宝路小路口附近(终点桩号K0+440)。
文件类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喻工
联系电话:0755-26995131
全本公示链接:海秀路延长段二期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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