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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第二次公示)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18-11-06 19:51
  • 项目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二期项目
  • 信息类型: 环评公示
  • 项目业主:
  • 所在地区: 深圳市
  • 主管单位: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介

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承担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与聚青路交汇处。项目总用地面积106033.72平方米,主要包括研发用房、配套宿舍、食堂、废水处理站、生物产业孵化器、加速器、中试车间等,此外配套建设道路和656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80000万元。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设有废水处理站,园区内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项目所在基地废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基地废水处理厂后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进入罗芳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根据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企业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粉尘等。有机废气可经UV光解处理后排放;酸性废气可经碱液净化处理后排放;粉尘经高效除尘装置净化过滤后基本不会外排发电机燃油废气通过安装柴油颗粒捕集器,收集废气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要求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废水处理站采取有效的封闭和脱臭处理,废气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治理措施主要为合理布局、隔音、减震及距离衰减等,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由于项目入驻企业不确定,且项目不设置集中危险废物存放区,各入驻项目自行设置项目专用危险废物贮存区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符合用地规划。在严格落实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污染。本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方式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境报告全本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环评单位网站下载上述公示全本;也可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周边的居民、社会团体、单位等。征求事项主要为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55-89668803

环评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房广场B32

联系人:李工

话:13728656202

箱:1247043236@qq.com



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2018116




全本公示链接:物加速器二期初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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