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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号)要求,结合申报情况,现将截至*月**日申报创新药品、过评药品目录增补资审通过产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月**日-**月*日。请 企业 持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招采子系统,在“公告通知”栏下载“****年*月创新药品、过评药品增补阳光 采购 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
联系电话:****-********。
附件: ****年*月创新药品、过评药品增补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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