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潘家口下库坝等30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323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4-10-30 |
安全,大坝,注册,管理,水电站,登记,云南,中心,同意,下库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潘家口下库坝等30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潘家口下库坝等30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24〕66号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报来《关于潘家口下库坝等30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专委〔2024〕12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大平田、多底河水电站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同意云南户宋河水电站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同意河北潘家口下库坝,辽宁蒲石河上库坝、蒲石河下库坝,吉林雪山湖,安徽琅琊山上库坝,福建水口,广东广蓄上库坝、广蓄下库坝,广西左江,四川冷竹关、小天都、张窝,贵州泥猪河、石垭子、乌江渡、响水,云南大盈江二级、高桥、柏香林、油房沟、撒鱼沱、万年桥、杨柳滩,西藏果多、羊湖枢纽,青海金沙峡、尕曲等27座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 二、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有效落实大坝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抽水蓄能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强化大坝安全管理专业技能培训,做好大坝安全检查、维护和监测工作,切实提升大坝安全管理水平。 三、请你中心对首次注册为乙级的云南户宋河水电站实施重点监管,督促电力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注册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 四、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严格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号)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大坝维护和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制定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评审、备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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