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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110kV象南变至电器城大道新建10kV电力管道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3-11-20 15:16
  • 项目名称: 关于乐清110kV象南变至电器城大道新建10kV电力管道...
  • 信息类型: 项目批复
  • 项目业主:
  • 所在地区: 乐清市
  • 主管单位: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乐清市柳白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110kV象南变至电器城大道新建10kV电力管道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收悉。我局已组织初步设计会审并会同相关部门审定概算,根据我局会议纪要乐发改柳投资〔2023〕18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报批稿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110kV象南变至电器城大道新建10kV电力管道线路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涉及范围为自110kV象南变新建12+2孔电力管道沿北环南路向东至电器城大道与北环南路交叉口。

建设内容为新建电力排管12φ175+2φ100孔共1.203公里、新建非开挖拉管12φ175+2φ100孔共0.96公里,新建电缆工作井36座。

三、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四、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23.49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总概算表)。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六、其他

1、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做好与主体工程的衔接,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接文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结合工程实际和各专业要求抓紧实施。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发改投资〔2023〕10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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