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批复项目 > 项目详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融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锂电池回收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3-02-03 15:18
  • 项目名称:
  • 信息类型: 项目批复
  • 项目业主:
  • 所在地区: 云南省
  • 主管单位: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融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锂电池回收线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请示》(曲发改地区〔2022〕1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09-530303-04-01-355775)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用能工艺及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用地127亩,总建筑面积58045平方米,建设综合利用车间、碳酸锂车间、磷酸铁精制车间以及废旧电池库、成品仓库等,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空压站、污水处理等生产辅助和附属设施。建设规模为年回收处理5万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通过资源回收年产碳酸锂3921吨、磷酸铁16006吨、铜5850吨、铝2078吨。
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21061.76吨标准煤、等价值为40961.23吨标准煤。项目单位废旧电池处理综合能耗421.2千克标准煤/吨,碳酸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830.6千克标准煤/吨,磷酸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739.3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703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四)其他要求按项目评审意见落实。
四、如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五、请曲靖市发展改革委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请曲靖市发展改革委接文后,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声明:

版权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必联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客服电话:400-0606-000

最新招标项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