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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芒市金矿1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3-02-03 15:14
  • 项目名称:
  • 信息类型: 项目批复
  • 项目业主:
  • 所在地区: 云南省
  • 主管单位: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德宏州发展改革委: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芒市金矿1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德发改字〔2022〕25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芒市金矿资源,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芒市金矿1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533103-04-01-509863。
二、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三台山乡勐丹村上芒岗社。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设计生产规模10万吨/年(堆选日处理300吨)。利用采矿用地拟建设内容主要有办公生活区(活动板房)占地约4.746亩、堆浸场占地约57.885亩、排土场占地约45.7845亩、采矿开拓工程及运输等配套设施占地约10.4071亩。项目用地约118.8225亩。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开采方式为先露天开采后地下开采,矿山服务年限17年。
四、项目总投资423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芒市金矿有关情况说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芒市金矿1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意见的函》《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芒市金矿1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云投审发〔2023〕3号)等。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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