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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市辉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3-02-01 09:03
  • 项目名称:
  • 信息类型: 项目备案
  • 项目业主:
  • 所在地区: 亳州市
  • 主管单位: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谯环表〔2023〕4号
关于《亳州市辉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亳州市辉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亳州市辉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建材项目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南颜楼,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厂房、仓库、办公楼等,购置储存、输送、计量、搅拌、整形制砂机、概率筛等生产及辅助设备,组建湿拌砂浆生产线1条,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含配套制砂生产线1条),并配套建设环保、绿化、给排水等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吨干混砂浆、10万吨湿拌砂浆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2212-341602-04-01-155917)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厂区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关于防治扬尘规定,采取道路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优化运输路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设置密闭库房,原料堆场上方设置喷淋雾化抑尘装置来减少原料堆场粉尘逸散;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通过定期洒水、车辆限速、车辆进出厂区进行冲洗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输粉尘;筒仓呼吸粉尘通过筒仓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筛分、混合搅拌、包装等工艺粉尘废气采用分区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建设,安装喷淋雾化降尘装置,设置封闭输送廊道,地面硬化等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专用烟道排放,确保油烟排放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禁止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周边地表水体,分类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追肥。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经拟建场地内的雨水管道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追肥。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排水沟槽进入三级沉淀池,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收集的粉尘灰定期清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定期清理的沉淀物、包装袋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销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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