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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三期)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三期)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三期)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 * 座 ***-**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零陆万捌仟元(¥*******.**元)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期限:***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合格为止)
项目负责人:王雄
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监测
招标人名称:合肥金丝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水上公园路与八中巷交叉口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西路中凯景湖豪庭商铺*
项目负责人:汤四向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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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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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小时*分
附件:
防疫承诺书.***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 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三期)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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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客服电话:400-06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