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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龙泉镇台头村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人民政府地址: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驻地(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楼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川区龙泉镇台头村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证件;*、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项目经理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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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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