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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天然气锅炉项目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0-04-08 14:38
  • 项目名称: 新建天然气锅炉项目
  • 信息类型: 环评公示
  • 项目业主:
  •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主管单位: 江西曼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项目名称: 新建天然气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 莱西市姜山镇新能源路3号
建设单位: 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曼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0年04月03日  至  2020年04月10日
项目概况: 青岛康平心理医院建设项目位于莱西市沽河街道办事处北栾家寨村西北470米,租赁青岛鲁鑫掘运有限公司现有建筑,东侧为青岛亚永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南侧为水院路,西侧为青岛欧赛斯肥业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未安装设备。拟投资5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拟设护理病床70张。本项目不设传染科、口腔科和中医科,不设被服清洗,不涉及辐射诊疗项目。总占地面积1560m2,总建筑面积约3835m2,年营业时间365天,员工40人,无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其他废水经地埋式污水站(格栅→调节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高效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后,达到《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表2中三级标准及表1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产生废气主要是污水站产生的臭气、氨 、硫化氢,项目各污水处理单元池均加盖板密闭,在产生恶臭的单元池盖板上预留出气口,上方设管道风机集气系统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除臭,处理后尾气经1支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废气排气筒须设置永久性采样口、采样平台。
废气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3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废气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分类存放于一般工业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的规定标准要求;医疗废物须按要求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贮存须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中的相应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与栅渣属危险废物,须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清掏前进行监测并符合表4标准要求。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的规定要求,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定期运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
5.总量:项目COD年排放量控制在 0.38吨以内,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0.038吨以内。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联系电话: 6603576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长岛路148号
邮政编码: 2666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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