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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吨拉链项目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0-04-03 14:40
  •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拉链项目
  • 信息类型: 环评公示
  • 项目业主:
  •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主管单位: 青岛胜亿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拉链项目
建设地点: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小庄社区328号
建设单位: 青岛隆合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胜亿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0年03月24日  至  2020年03月30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小庄社区328号,投资100万元,租赁现有车间建设年产300吨拉链项目。主要生产设施有:挤出机等25套。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m2,建筑面积约8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水外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挤出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8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75%)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1要求,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
活性炭吸附装置应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进行设计建设。定期更换活性炭并保存相关记录。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四)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均属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六)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严格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发生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七)本项目VOCs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044t以内。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87868307
传真电话: 87868304
通讯地址: 城阳区德阳路197号
邮政编码: 26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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