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丰台区花乡造甲村回迁安置房二期及配套工程的申请》(北骐报[2020]00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城镇建筑工程)》(2018规土[丰]选字0005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丰预〔2018〕43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骐骥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建设丰台区花乡造甲村回迁安置房二期及配套工程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花乡造甲村。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33301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6265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7035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平方米, 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57769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基础教育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3759万元,全部由北京骐骥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建成后仅限造甲村拆迁使用,不得对外销售,剩余房源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丰台区花乡造甲村回迁安置房二期及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骐骥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87740525X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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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工程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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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工程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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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建安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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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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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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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电梯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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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钢筋、混凝土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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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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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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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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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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