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A-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42地块R53托幼用地、A-22地块R51中学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规土[丰]建字004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规土[丰]建字005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规土[丰]建字005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规土[丰]建字005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规土[丰]建字006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规土[丰]建字006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7〕第012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中长合源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A-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42地块R53托幼用地、A-22地块R51中学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长辛店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10212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294154 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中学等,其中需配建限价商品房133600(不含地下面积)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401874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中长合源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销售及管理应严格按照挂牌文件、建设协议约定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A-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42地块R53托幼用地、A-22地块R51中学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中长合源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8510360X2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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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详勘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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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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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建安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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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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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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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门窗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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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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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钢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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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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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属于重新核准,全部招标事项已完成,具体内容以招投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情况为准。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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