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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灵山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130MW的批复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19-08-06 11:24
  • 项目名称: 关于同意灵山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调整...
  • 信息类型: 项目核准
  • 项目业主:
  • 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主管单位: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广西灵山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灵山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1´30MW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2号令)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农林生物质发电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9〕40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灵山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名称变更为“灵山1´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代码:2018-450721-44-02-043432。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调整为:主要建设1台13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燃烧锅炉,配套建设1台30MW高温超高压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输热管网、燃料堆场等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供热量为84.51万GJ、发电量为2.028亿度。项目总投资估算39935.29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行解决。
三、项目自本变更批复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贵公司应当在 2 年期限届满的 30 个工作日前,向本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年。
四、其他事项按钦审批投资〔2018〕76号文件执行。
五、请贵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产。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8月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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