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
贵局《关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变更(第一批)的函》(厦建住房函〔2019〕8号)收悉。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分工,为便于项目管理,经研究,同意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A04-06地块等14个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业主单位统一变更为“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特此函复。
附件:项目清单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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