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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规划(2018-2030)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18-09-29 12:14
  • 项目名称: 潮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规划(2018-2030)
  • 信息类型: 环评公示
  • 项目业主:
  • 所在地区: 深圳市
  • 主管单位: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潮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规划(2018-2030)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编制《潮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潮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规划(2018-2030)
规划期限:规划年限为2018年-2030年
规划范围:潮州市
规划方案:能源站主要布点区域为潮州城市规划中城市发展重点区、用能集中区、潮州市现有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区(现状工业蒸汽锅炉替代区域),本规划考虑在潮州市布置21个区域型分布式能源站和多个楼宇型分布式能源站,总供热能力为732.2t/h。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0768-3905390 邮箱:zhaotongxin@sec.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28656202 邮箱:124704323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收集基础资料→对潮州锅炉现状、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找出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对规划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规模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对规划实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分析规划实施后的区域环境承载力、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提出预防与减缓规划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提出规划调整建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报告书专家评审→修改→上报环保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潮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规划(2018-2030)》中规划规模的合理性;根据分布式能源规划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和限制条件,分析分布式能源规划开发利用的规模、时序的合理性;从区域资源协调性和可持续发展角度分析专项规划方案及其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合理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规划点周边现有居民及单位、团体;潮州市相关领域专家;潮州市关心本规划单位、团体及各界人士。
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方案和内容的建议;
(2)规划方案对可持续性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环评工作中应关注的问题。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单位、规划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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